台電與民營電廠(IPP)購售電合約爭議遲無共識,八家民營電廠業者昨天槓上經濟部,對經濟部上周提出「協處版」聲稱獲初步共識,表示「難解、詫異」,應進入仲裁。

台電高層回應說,購售電合約明訂協處機制,「(民營電廠)以前有困難找經濟部協處,現在又反過來不承認協處機制」,直接跳到仲裁,難道不是擺明不尊重合約?」

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組長李君禮表示,上周對外提出的協處版方案,是經濟部的「折中建議」,不代表雙方已經達成共識,「只能說雙方距離又拉近了點」。

台電目前和九家民營電廠簽有購電合約,昨天除麥寮以外,八家業者共同發表聲明,指經濟部協處版「片面單一」,不適用所有業者;基於受到公司法約束,各公司董事或經理人無法冒被股東控訴風險,去支持有損股東權益的方案。

在這波台電與民營電廠拉鋸戰中,最為難的就是台電、中油及台糖等官股代表,他們被視為是扭轉協商僵局的一有效利器,部分官股代表表示,「這形成不是丟飯碗,就是吃牢飯的兩難」,身為官股代表支持經濟部的既定政策是一種責任,然而在釐清法律條文與法律責任之後,他們知道,如明知有損公司與股東之利益,卻又支持經濟部能源局所提出的「協處版」,不僅將面臨背信罪的刑責,還可能有更多民事賠償的訴訟。

台電由於向民間電廠簽訂長達廿五年的不平等購電合約,遭到各界關注。台電與業者協商未果,由經濟部介入協處,能源局上周二宣布「協處版」,外購電力價格由「單一價」改為「起跳計價」,並增設「回饋機制」,民營電廠每年省下的利息支出,必須回饋台電。

「協處版是目前雙方差異最小版本。」李君禮說,目前向台汽電及台汽電轉投資的四家民營電廠正式提出協處方案後,四家公司董事長未如先前對其它方案一口回絕,同意帶回股東會討論,意味有討論空間。

台電高層表示,以往向民營電廠購電,燃料成本根據前年平均計算,但2007、2008年天然氣價格波動劇烈,民營電廠業者透過經濟部協處,希望能即時反映成本,「當時我們(台電)也讓步。」

「我們也很不解。」台電高層表示,目前只和四家正式接觸提出協處版,對於民營電廠大動作發布聲明,「其他家又還沒開始談,他們在緊張什麼?」

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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