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拉颱風造成部分地區災害,受災戶可以申請地方稅減免,苗栗縣稅務局提醒受災民眾注意,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。

稅務局人員指出,災害損失申請減免稅捐標準,包括房屋稅:受災戶於災害發生當天起30天內,可以申請減免房屋稅,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、不及五成,房屋稅減半徵收;毀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,免徵房屋稅。

地價稅:因山崩、地陷、流失等限制無法使用的土地,地價稅全免,受災土地地主,災害發生後30天內申請。

使用牌照稅: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泡水受損,需修理才能使用,或泡水受損,無法再使用,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,得自災害發生當天起1個月內,申請退還災害日起已繳納的牌照稅。

娛樂稅: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,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的天數,按比例核減當期的娛樂稅。

稅務局人員表示,申請書表可到鄉鎮市公所索取,或在稅務局網站下載,免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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